一些商家把“生意”發展到微信上,說好不合適可退貨,但是貨物出手後,商家不僅不給退,還把消費者屏蔽了。由於缺乏第三方購物平臺,消費者只能自認倒霉。近日,彭女士就遭遇到了類似的事情。
  彭女士無意間在微博上看到了朋友說的店鋪,看圖片覺得衣服還不錯。4月末,再次通過微博看店鋪里的衣服,覺得其中一套很漂亮,就和店主聯繫。店主讓她加自己微信,說可以在微信上談價格做交易。彭女士沒有在微信上購買過東西,但店主總說微信方便,於是她就加了店主的微信。店主承諾,如果衣服不好可以退貨。
  彭女士說,自己看中的衣服價格80多元,經過幾天的交談,覺得店主說話還挺真誠,而且還有實體店應該沒有問題,於是就購買了。衣服到了,讓她遺憾的是,這衣服不僅布料不好,而且做工質量也不行。彭女士便要求商家退貨,然而商家不同意,並且將彭女士踢出了好友圈,無奈之下,她向工商部門投訴。
  負責受理該起投訴的大中橋工商所的楊蘋告訴揚子晚報記者,該起投訴的最大處理難度在於,消費者是單獨與賣家在網上進行了交易。微信上賣家的信息有些根本就是假的,因此工商部門根本無法找到賣家展開協調,這起消費糾紛最終沒有處理成功。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進行網絡購物的時候一定要通過正規的第三方交易平臺來進行,在支付的時候也要記得通過支付寶等安全支付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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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節禮物 被快遞弄壞卻不賠
  快遞公司狡辯稱易碎品損壞不賠償是行規
  市民劉女士六一節前,給遠在天津的小侄子速遞了一個玩具哆啦A夢,可沒想到快遞卻將“禮物”弄壞了,而更讓人生氣的是,快遞公司居然說易碎品他們不賠償。
  劉女士的小侄子今年6歲,酷愛卡通人物哆啦A夢。兒童節來臨之際,劉女士在商場精心挑選了一款價值200元的哆啦A夢玩具作為禮物送給他。她找到家附近的某民營快遞公司,由於玩具體積較大,又是石膏製品,重量達13公斤,劉女士為此支付了130元快遞費。過了不久,劉女士接到了親戚的電話,快遞是收到了,但是被放置在單位門衛處,且外包裝有破損,打開發現玩具已破損一大半。
  劉女士致電快遞公司尋求說法。可對方的答覆讓她頗感意外。該快遞公司聲稱,快遞已被本人驗貨簽收,並且在快遞詳情單的背面,已擬定了快遞交易的格式合同,包括“快遞延誤不賠”、“易碎品破損不賠”等。劉女士既然填寫了快遞詳情單,即認可該合同,在未對物品進行保價的情況下無法獲得賠償。多次反覆溝通無果,劉女士撥打了12315熱線。
  經調查,工商部門告知快遞公司,快遞公司無權以填寫快遞詳情單即認可合同而拒賠。這家快遞公司所謂的“快遞延誤不賠”、“易碎品破損不賠”的條款屬於免除自己責任、排除劉女士主要權利,故無論劉女士當時是否認可均為無效;最終應由快遞攬件方,即南京公司承擔該破損件的賠償。根據劉女士提供的購物憑證及快遞詳情單,應賠償200元物品費用及130元快遞費用,共計330元整。(記者陳鬱通訊員 侯小偉 楊蘋)編輯: 胡坤  (原標題:女子微信上購衣不滿意想退遭拒 被商家踢出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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