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李貝 通訊員陳灧)質檢總局、國家認監委2014年第6號公告《關於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公告》要求,我國於2014年9月1日起實施強制性認證。自2015年9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註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的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忽視兒童乘車安全是兒童在車內遭受傷害的最主要原因,據調查,99%的中國兒童乘車保護措施是成人摟抱或系成人安全帶,但這種“保護措施”被證明是不安全的。
  隨著國家和家庭對兒童交通安全的重視,我國對兒童乘車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陸續發佈實施,如校車管理法規及標準,上海、深圳、山東等地的地方法規,國家強制性兒童安全座椅標準GB27887-2011《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已於2012年7月1日起實施。
  我國是兒童安全座椅的生產和出口大國,生產量和出口量均居世界前列。目前我國兒童安全座椅的生產量達到全世界的20%左右,2012年中國兒童安全座椅國內外總銷量約為1000萬套,其中95%是外銷產品,國內銷量僅占5%,約50萬套。
  現在市場銷售的產品一般僅有歐洲的認證標誌,或是標明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在3C認證實施後,通過認證的產品要加貼3C認證標誌,證明符合國內監管的要求,也證明產品符合市場準入的資格。在2015年9月1日後,沒有3C認證標誌的產品將不能在市場上銷售,對市場將起到一個品牌篩選的作用,質量好的品牌將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無法通過3C認證的品牌將被淘汰。
  消費者在選購汽車兒童安全座椅時,從此有了明確的識別標誌,應註意選擇帶有3C認證標誌的產品,在品質上更有保證。
  (原標題:兒童安全座椅沒“3C”不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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